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13

713.启12:3.

713.启12:3. “天上又现出迹象来”表示关于给新教会的教义受攻击、被谁攻击的神性启示。这从“大迹象”的含义清楚可知,“大迹象”是指神性的启示、显现和证明(对此,参看AE 706节);它与攻击给新教会的教义,以及被谁攻击有关,这一点从描述这迹象的下文明显看出来。“大红龙,古蛇”是指那些即将攻击这个教义的人;攻击本身由这些话来描述:“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龙与米迦勒争战”、最后“他把妇人追到旷野,在那里就在妇人后面吐出水来,像河一样”;以及下文进一步的描述。不过,以下章节会解释“龙”所指的人是谁;我们在此只说明,他们是那些只通过外在事物,不通过内在事物与天堂天使交流的人,因为经上说,这龙出现在“天上”;那些与天堂没有交流的人不可能出现在天上,因为他们都在地狱;他们就是那些否认神,尤其否认主,轻视圣言并毁谤它,不信永生的人;总之,他们都是那些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过着一种敌意、仇恨、报复、欺骗的生活,并以这些为快乐的人。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龙”不是指这些人,而是指那些在世时与天堂有一种外在交流,却没有照主的诫命生活的人,他们从阅读圣言、由此而来的讲道和照其教会的条例所举行的外在敬拜中获得这种交流;这就是为何这些人虽拥有与天堂的交流,但却没有内在交流。下文也会解释为何这些人被称为“魔鬼和撒但”。


真实的基督教 #95

95.(5)通过救赎

95.(5)通过救赎的行为,主使自己成为公义。在当今的基督教会,人们断言并相信,唯独主凭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凭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但他们以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行为本身。然而,这不是一种救赎行为,而是一种荣耀祂人身的行为;后面关于救赎那一章(TCR 114-137节)将论述这个主题。主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这些:祂施行了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发生在灵界;那时,祂将恶人与善人、山羊与绵羊分离,把那些与龙的兽构成一体的人(启示录13章)赶出天堂;祂从配得上的人中形成了一个新天堂,从不配的人中形成了一个地狱,并在天堂和地狱逐渐使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最终建立了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救赎行为,主通过这些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因为公义就是照神序做一切事,将凡偏离秩序的都恢复秩序,因为神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我理当这样尽神全部的义。(马太福音3:15)

这也是旧约中这些话的意思: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坚立它。(以赛亚书9:7)

又: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